首 页| 苏州财经| 财经要闻| 产 经| 证 券| 银保快讯
首页推荐 > 要闻加粗推荐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
时间:2024-04-26 10:05:32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公告提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公告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在农业农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被赋予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自主创新企业融资名城苏州力荐: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责编:陈佳铃)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