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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苏十条”来了,请查收!
时间:2024-03-26 10:07:03稿件来源:苏州发改

  2月18日,苏州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上发布了《苏州市 2024 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优化营商环境“苏十条”),征求广大企业意见建议。近日,“苏十条”正式发布,一起来看吧~

苏州市 2024 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推动实现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优上更优”,让广大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现提出以下十条政策措施(简称优化营商环境“苏十条”)。

  一、扩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等 53 项高频“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

  实施企业投资促产“一件事”改革,助力工业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探索涉企鉴定评估“最多评一次”改革,帮助企业审批减负。

  在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试行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企业可以在申请上市、融资等经营活动中使用专用信用报告证明自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相关领域无违法记录的情况。

  深化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等领域“同城通办”改革,不断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推动多元化“就近办”,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二、构筑“1+10+N”助企服务网络

  打造企业动态感知系统,加快建设完善市、县级市(区)、镇(街道)三级企业服务中心,依托“一企来办”、12345 服务热线等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对接、产业链畅通等“一站式”服务。

  组建“助企员”队伍,开展定期联系走访,依托“助企通”平台上报企业诉求,实现企业诉求云办理。

  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助企直通”政企恳谈会,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

  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

  举办“苏州市中小微企业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小微企业“满天星”计划,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深入实施“新领航”新一代民营企业家培养计划,促进民营经济代际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市、县级市(区)两级企检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推进企业重整中心建设,深入推进“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推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被执行人个人依法有序退出民事执行程序。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慎用逮捕、起诉、羁押权,尽可能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以“营商惠企,一键通达”为宗旨,升级“苏商通”数字化平台,在推出稳岗返还等 12 项“免申即享”事项基础上,全面梳理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免申即享”改革,力争 2024 年再推出一批含金量高、企业获得感强的“免申即享”事项。

  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找企”机制,在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方面全面推进“直达快享”,实现企业享受政策“零延误”“零折扣”。

  四、深化“免证苏州”改革

  依托一体化公共数据底座,打造法人数字空间,方便企业对自身数据资产和电子证照资源的查询、管理、应用。

  企业在申请办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时,通过“直接取消、数据调用、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实现证照证明材料免提交。

  探索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实行“刷脸办”“一照通办”“一证通办”,让企业“最多报一次”。

  深入推进企业经营、项目建设、金融支付等“免证办”应用,加快拓展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覆盖范围,加快推出一批具有苏州辨识度的标杆应用场景,助力企业实现“零跑动”。

  五、推行制造业企业“数据得地”

  创新工业用地保障方式,从企业成长、经济效益、技术创新、质量建设、转型升级等多个维度,建立存量制造业企业“数据得地”评分体系,将有限土地资源向优质项目集聚。

  鼓励对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优先供地。

  通过物理形态再造,推动“工业上楼”,为企业实现生产空间、生活配套、生态环境共赢提供支撑。

  深化产业定制地模式,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复合利用等供地方式。

  积极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探索“工改工”与“工改商”“工改住”联动实施,让原权利人、优质企业和社会资本有更多参与机会,提升企业用地效能。

  六、升级“苏融通”综合金融服务

  实施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行动,推动“苏融通”优化升级,推出“数字金融账户”“智融 AI”“政策 AI”等支持工具,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为企业提供信贷、股权、金融顾问等全方位金融服务。

  年内为企业提供涉企贷款贴息资金不少于 4 亿元,风险补偿资金规模不少于 25 亿元,企业转贷资金不少于 8.45 亿元;深化普惠金融“滴灌润苗”行动,年内为小微企业提供 200亿元左右的融资支持;持续为企业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建立“科创指数贷”风险补偿机制,为企业提供最高 1000 万元的信贷风险补偿、最高 100 万元的科技贷款利息补贴。

  深入落实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努力做到应免尽免。

  引导上市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纵向垂直整合,支持企业不断做大规模,实现“二次创业”。

  七、助力企业和人才“双向奔赴”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企业人才服务体系,落实人才落户管理新规,加快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实施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

  利用好国际精英创业周等平台,助力企业招引高端人才。

  实施百万“姑苏工匠”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13 万人次以上,在人才评定标准上赋予企业更大自主权。

  落实各类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政策,开展“校园苏州日”系列活动,力争年内引留高校毕业生 18 万人。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平台,做好对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等方面的动态摸排与跟踪服务,开展“春风行动”,推出更多“点对点”直达送工等服务。

  充分发挥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功能,提供就业、引才高水平服务。

  用心用情解决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关键小事”,强化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保障,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助力企业“拴心留人”。

  八、推行现场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

  在生态环保、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领域推行现场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建立“综合查一次”检查场景清单,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推行多个行政机关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调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切实做到“无事不扰”。

  深入推进“审管执信”闭环管理,实现“信用+智慧”分级分类监管,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

  严格落实“免罚轻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两个清单,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为企业提供容错空间,让企业“放开手脚”谋发展。

  九、实施出海企业“护航行动”

  鼓励企业“走出去”抢订单,围绕苏州优势产业,拓宽展贸结合的海外市场,助推苏州品牌抱团和搭伙出海开拓市场。

  支持企业赴新兴市场参加各类展会,对展位费和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补贴。

  推动铁路“快速通关”服务,支持苏州国际邮件互换局叠加国际邮件交换站,推进海关原产地签证“智慧审签”和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合规认证,让企业享受更多通关便利。

  发挥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功能,为企业承接海外离岸项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孵化落地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支持企业建设海外离岸创新中心。

  定期组织各类投资说明会、离岸金融业务说明会、对外投资政策宣讲会等活动,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指引,为企业及时传递海外投资信息。

  支持“市采通”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合规辅导和风险防范,优化监管方式,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助力中小微企业合规便利出口。

  引导和支持对外投资企业将管理总部、研发设计、高端制造等留在苏州。

  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订单,防风险”作用,进一步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

  完善智能化、一站式出入境智慧大厅,实现出入境证件办理“随到随办”。

  十、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新出台以及延续优化完善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落实好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降低经营主体税费负担。

  倡导各类物业业主为存在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物业费用等,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加强涉企中介服务行业管理,营造健康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建立健全政府诚信履约、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账款清偿情况纳入巡察、审计、督查范围,坚决预防和清理拖欠账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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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陈佳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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