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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食品浪费法施行近三个月 “舌尖上的挥霍”还存在吗
时间:2021-07-22 08:43:10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将外卖点餐平台纳入反食品浪费监管的范围内,实现监管全覆盖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只有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餐饮外卖平台多承担信息公开和提示责任,与消费者高效沟通,才能有助于消费者作出合理判断,更好防止出现食品浪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粮食加工、运输环节中的浪费现象也不容小觑。根据研究机构披露的数据,在粮食生产到加工这一环节,会出现不可避免的粮食消耗,数值大概在8%左右。也就是说,每年在生产加工、存储运输和消费环节要损失大约3000万吨左右的粮食。

  为此,《公告》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全面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损耗。

    细化配套制度措施

    共同保障光盘行动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纷纷采取出台相关文件、开展“光盘行动”等措施,大力整治浪费之风。

  2013年底,中办、国办制定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加强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实行县以上接待信息公开并强化对接待问题的问责。

  2021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公布施行。自此,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道德倡议上升为法律规范。

  除了国家层面,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探索立法监管,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5月27日,《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施行,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食品浪费行为,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可以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反映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7月20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公共机构厉行节约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暂行办法》,首次为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立标尺”。

  受访专家认为,减少食品损失和浪费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一人一部门之事,需要各利益相关方携手合作共同推进。反食品浪费法出台后,在如何保障实施、落实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并制定配套制度措施,才能真正形成良性运行的反食品浪费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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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唐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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