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对于修订的主要思路,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在回答《证券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科创板各项制度设计,必须紧紧围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这是检验科创板是否成功的首要标准。围绕首要标准,此次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思路有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科创板姓“科”的定位,丰富科创属性的判断维度,为了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新增研发人员占比10%的常规指标,修改后就形成了“4+5”科创属性评价指标。
二是建立清晰可操作的负面清单,严格限定科创板支持的行业领域,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进行分类处理,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6大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对于金融科技模式创新等类型的企业,根据企业科创属性情况从严把关,限制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三是充分发挥交易所科技咨询委的作用。完善委员构成和工作机制,增加科技管理、产业规划、科学研究等相关领域的委员数量,完善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突出定性和定量综合研判。严防研发投入“注水”,突击购买专利,夸大科技技术标准、科创技术水准,行业分类不准确等情形,压实保荐机构责任,强化对科创评价标准相关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
李维友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会同上交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守“硬科技”定位,扎实推进试点注册制和关键制度创新,改革取得了预期效果,市场总体反应正面积极。2020年3月份,证监会在总结前期审核注册实践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委认真研究论证,出台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从一年来制度运行的效果看,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推出,增强了审核注册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科创板集聚优质科创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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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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