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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收支票应注意事项
①没有签名盖章的支票不能收。鉴章空白的支票是“不完全票据”,这种票据无法律效力。必须请出票人补盖印鉴方可接收。
②出票签名或盖章模糊不清的支票不能收。这种鉴章不清楚或不明的支票经常被银行退票。
③支票上签章处只有出票人的指印,没有其他签名或盖章,最好拒收。支票上的签名能以盖章的方式代替,但不能以捺指印代替签名。
④图章颠倒的支票是有效的,可以收。
⑤盖错印章涂销后,再加盖正确印鉴的支票,可以收。出票人在盖错的印鉴上打“/”涂销,这枚印鉴视为没有记载,只要第二次所盖的印鉴和银行内原有的印鉴相同,而且户头内有足够存款,这张支票是安全的。
⑥大小写金额不符的支票不能收。
⑦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的支票不能收,其它记载事项更改没有原记载人签章证明的支票不能收。
⑧背书不连续的支票不能收。背书使用粘单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没有在支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的不能收。
⑨超出支票10天提示付款期的支票不能收。
(责编:陈锐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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