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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建行:LPR转换业务说明

时间: 2025-12-26 16:03:53 稿件来源: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2019年10月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需办理定价基准转换,采用“LPR+xx个基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或转换为固定利率。2020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提供LPR转换服务,转换后不能撤回或再次转换。

  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均以LPR作为参考基准定价。

  (责编:徐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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