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专版 > 建行动态
骗局形式一:
教唆信息主体采取缠诉、闹诉甚至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向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借机收取高额费用。
骗局形式二:
以代理投诉的名义,趁机获取信息主体身份证件、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重要敏感个人信息。
骗局形式三:
谎称可以教授“征信修复”技巧,通过招收学员、加盟代理等形式发展下线,骗取不知情群众缴纳高额的培训、加盟费。
骗局形式四:
以“征信修复”引流实施诈骗。谎称信息主体“征信修复”失败,同时伪装成对征信审核相对宽松的第三方机构,可为信息主体提供贷款,引导信息主体向假冒的“专用账户”转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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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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