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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1.托管对象:
(1)建设银行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合作机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政府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机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等;
(2)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包括购买或出售房屋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适用的房屋交易形式:适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存量房等房屋交易方式。
3.托管资金范围: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各类型资金,包括自有资金、信贷资金等。
4.账户模式。采取主账户下设子账户的账户模式。主账户是指建设银行合作机构或建设银行开立的房易安交易资金专用账户,子账户是指在主账户下以房屋买方名义开立的房易安交易资金专用账户下的二级账户。
办理流程:开立账户—存入资金—资金划转或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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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园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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