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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以来,一场扶持中小微企业的保卫战在全国打响,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了诸多利好政策。专家建议,在出台扶持政策之后,各级政府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使他们能够真正依靠市场活下来,而且活得越来越好。
在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同时,一场扶持中小微企业的保卫战也在全国打响。
据不完全统计,近一段时间以来,已经有北京、上海、重庆、湖南、四川、广东、海南、山西、天津、福建、浙江、江西、山东等省市,海口、福州、济南、青岛、苏州、宁波、厦门、佛山、唐山、湖州等城市相继出台了扶持企业的政策。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央行、人社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纷纷推出了多项有针对性政策。
随着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形成立体“组合拳”,迅速出击,中小微企业信心逐渐恢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利好政策频出的同时,企业已经展开了积极自救,力求在危机中寻找机遇。
中央扶持政策频出
据不完全统计,连日来,中央和国家层面出台了诸多利好政策。
疫情之下,申报纳税的期限颇受关注。对此,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视情况再延长。
与此同时,不少企业在疫情的影响下,经营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文,列出了30条措施,其中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企业要想谋求发展,资金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月1日,财政部出台政策,提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并强调优化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为了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2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提出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适当放宽标准。
2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提出对防控疫情产生的部分支出、收入,可以抵税或是免征增值税,例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些政策主要着力缓解企业的现金流压力,用金融支持的方式协助企业渡过难关,特别是用更大力度降成本,为企业加油、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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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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