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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建行:人民币流通管理要求

时间: 2026-10-27 17:08:38 稿件来源: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2.禁止故意损坏人民币。

  3.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

  4.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5.禁止利用人民币进行商业装饰。

  6.禁止利用人民币制作商业广告或利用人民币进行商品促销。

  7.装帧流通人民币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责编:陈锐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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