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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建行:详解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

时间: 2026-09-01 17:30:35 稿件来源: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4.以虚假宣传造势,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

  (责编:蒋颖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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