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苏州财经| 财经要闻| 产 经| 证 券| 银保快讯
产经
禁止先卖药后补方 互联网医疗将告别野蛮生长
时间:2021-12-01 08:28:16稿件来源:经济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促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健康发展,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自2018年《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出台以来,相关部门针对互联网诊疗发布的首个细则文件。业内人士认为,该征求意见稿为当前互联网诊疗的监管提供了依据,将促使互联网诊疗服务更加专注于用好数字化手段进行疾病诊治和健康维护,进一步推动互联网诊疗行业合规、有序、可持续发展。

  明确规范运营方向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迅速。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互联网医院已达1600多家,今年新增约500家。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医疗机构积极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从一开始提供线上平台挂号、在线查看报告等服务,到现在尝试打通“在线问诊+复诊续方+医保支付”等环节,在政策的催化下,互联网医院建设深度不断延展。

  然而,互联网诊疗在我国仍处于探索阶段。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办公室主任卢清君曾指出,我国互联网医疗行业政策贯彻不到位;部分模式的服务流程不合理,诊疗规范未健全;很多机构的医生准入监管、过程监管不力,线上诊疗培训不足;互联网医院数量多、规模小、建设周期短,运营管理质量并不乐观。

  “监管细则提高了行业进入门槛,或将让互联网医疗告别过去的‘野蛮生长’,进入规范、高质量发展阶段。”微医董事长廖杰远表示,征求意见稿直指目前互联网诊疗行业存在的弊病,对先卖药后补方、药品回扣等违规行为提出明确禁止,提出了多项针对互联网医院信息技术平台的要求,抬高了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未来,只有前期技术积累到位、运营经验丰富且具有完善合规体系的专业型企业和大型平台,才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医联创始人、CEO王仕锐认为:“征求意见稿透露出监管趋严的信号,也显示出医疗安全的底线不容突破。”这份监管细则对互联网诊疗信息流转的全过程、全方位都进行了规范,包括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人员、业务等具体监管内容,新增明确复诊凭证、加强与省级监管平台对接后的数据传输、强制年检等要求,将是行业发展的又一重要文件,“未来这些细则的推出将让互联网医疗行业的从业人员和机构有据可依,进一步助推行业规范化发展”。

  线上线下要求一致

  征求意见稿释放出了明确的政策信号——互联网诊疗要与实体机构提供的诊疗服务做到最大限度的同质,让互联网诊疗回归医疗服务的根本定位。“文件的具体内容基本上延续了全程可追溯、责任倒追的原则,线上线下的要求更加明显一致,很多要求都是线下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健康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秋霖认为,行业发展的过程中,既要求互联网平台遵循医疗发展的规律,防止线下的问题线上化,也要求医疗机构遵循互联网的发展规律,重塑运营体系。

  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的发生”“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相挂钩”,丁香园创始人、董事长李天天认为,统方的意思是对医生用药信息进行统计,提供给医药营销人员,以供其发放药品回扣的行为。补方是先买药、后补处方,由患者、药店决定要买什么药。“监管方出台这样的政策是因为注意到实践中出现了线上带金销售的情况,文件明确禁止这些行为,是为了避免把医改解决的线下问题转移到线上,这也将对市场上的部分处方外流、DTP药房等业务提出挑战。”

  


   自主创新企业融资名城苏州力荐: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责编:唐姝)

本篇文章共有2页 当前为第 1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