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教育局提示
尊敬的家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以及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继函〔2021〕7号)要求,即日起凡持有学科类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将按照要求有序办理审批、换证、登记、变更及注销业务。今年12月31日前,相城区教育局将通过“相城教育”公众号公布重新审核后符合学科类办学资质的机构名单以及取消学科类办学资质的机构名单。
请学员家长即日起,
暂不向学科类培训机构缴费!
为了维护家长的消费权益,区教育局特别提醒:
1.全面了解机构分类
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涉及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培训。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培训。
2.正确甄别机构资质
培训机构应当将证、照放置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理性看待谨慎报班
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换证后,目前将会有两种形式的学科类机构:一是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将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二是面向高中阶段的学科类,两种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在同一地点混合经营。此外,对于同一地点的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也不能混合经营。
4.拒绝幼儿学科类培训
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和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如:少儿英语机构不得开展学龄前儿童英语培训。
5.严格遵守培训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6.仔细审核教师资质
评价机构培训质量好坏,关键看师资。培训机构教师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初中语文课程的辅导教师,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培训机构须将教师资质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
7.熟记遵守缴费提醒
(1)一次性缴费不得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
(2)缴费必须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GF-2021-2604版本);
(3)缴费必须缴至与培训机构名称一致的账户,切忌缴至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从2022年开始,我区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学费将依托苏州市金融监管局推出的苏州市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进行缴纳,届时家长的报名缴费将通过手机端APP线上缴纳,所缴费用由服务信托平台进行“一课一消”监管,家长在缴费时将签定培训电子合同和托管协议。
8.坚决抵制违规机构
坚决抵制社会上一些以托管、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或个人;
坚决抵制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学科类培训的违规行为;
坚决抵制以游学、研学、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科技、体育、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规行为。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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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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