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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开出今年第一张罚单!这家大行被罚2890万!
时间:2021-02-08 10:19:00稿件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基金报、公开信息、央广网

  2月5日,央行开出2021年首张罚单,处罚金额高达2890万元,中招的是中信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此次处罚的行为均是违法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相关条款。

  央行开出2021年“1号罚单” 中信银行被罚2890万元

  2月5日晚间,央行开出2021年的第一张巨额罚单,罚单显示,中信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央行对其罚款2890万元,涉及“四宗罪”。

  此外,此次处罚采用“双罚”制,牵涉进此的14名责任人总计被罚61.5万,具体来看:

  赵彤玮(时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对前三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8万元;

  金喜年(时任中信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颜颖(时任中信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刘凡义(时任中信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三人对第1项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3.5万元;

  徐震(时任中信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和尚微(时任中信银行合规部副总经理)两人对后两项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4.5万元;

  谭芳(时任中信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第2、3项行为负有责任,被罚7万元;

  鄢梅子(时任中信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对第1、4项负有责任,被罚4.5万元;

  李蓉(时任中信银行合规部总经理)和康静(时任中信银行私人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两人对前两项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4.5万元;

  吴军(时任中信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冷炜(时任中信银行软件开发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黄凯华(时任中信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裁助理)三人对第3项负有责任,分别被罚2.5万元;

  张明(时任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裁)对第1、3项负有责任,被罚6万元。

  记者查询发现,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相关条款。据央广网报道,中信银行对此回复称,这是央行2019年对中信银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自2019年接受检查期间,该行按照“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原则,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具体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该行将继续严格执行央行反洗钱各项规定,推进反洗钱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央行去年反洗钱处罚约6.28亿元 反洗钱力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央行在反洗钱领域的监管持续增强。

  2021年2月1日,央行联合外汇管理局印发了《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文件中指出,银行对跨境业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工作,应贯穿整个跨境业务流程,包括客户背景调查、业务审核、持续监控、信息资料留存及报告等。

  2021年1月25日,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要求各金融机构和非银支付机构应于2021年内按照《指引》要求制定或修改其风险自评估制度,并在2022年底前完成符合《指引》规范的全面风险自评估。

  据央行官网数据,2020年,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共对417家反洗钱义务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反洗钱行政处罚,罚单共计733笔,罚款金额累计约6.28亿元,其中机构罚款金额约6.08亿元,个人罚款金额约0.2亿元,反洗钱罚单总笔数较2019年上升近25%,罚款总金额约为2019年的3倍。

  央行2020年底发布的《2019年中国反洗钱报告》中指出,2019年,央行全系统共对174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针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2.15亿元,同比增长13.7%,基本实现“双罚”。其中,依法处罚违规机构525家,罚款2.02亿元;处罚个人838人,罚款13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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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周融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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