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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强化反洗钱监管 小贷、消金机构在列
时间:2021-01-02 11:55:24稿件来源:北京商报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反洗钱监管有效性,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12月30日,央行官网披露《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就《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于2014年11月,2019年被列入央行2020年规章制定计划。央行表示,修改《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在于加强反洗钱监管,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的需要,也是我国反洗钱国际评估后续整改的需要。

  央行还提到,修改《管理办法》也是新形势下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的需要。近年来,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不断变化,国际反洗钱要求不断趋严,监管规则更加强调风险为本,各国反洗钱监管压力增大,需要进一步梳理明确国内反洗钱监管措施。同时,随着金融领域不断创新,出现各类新型金融业态,需要完善反洗钱监管范围。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相较于《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突出强调风险,并新增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完善监管对象范围以及完善反洗钱监管措施和手段。其中,在完善监管对象范围这一项中,适用范围新增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指出,《修订草案》拓宽监管对象范围,表明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随着金融业态不断丰富以及传统金融业务的线上化迁移,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也面临新态势,需要将更多主体纳入监管,以实现监管工作的“全方位、零死角”。

  “对于小贷、消金公司来说,被纳入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 苏筱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从此前裁判文书网的一些材料来看,部分小贷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由于贷前发放不审慎、贷中监测不到位,致使资金流向偏离了监管要求。因此,小贷机构、消费金融公司也需要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客户资料审查,加强资金用途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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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唐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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