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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建行:金融小知识,LPR调整对存量房贷客户有什么影响?

时间: 2020-12-02 16:08:14 稿件来源: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存量房贷客户:目前,根据人民银行规定,2019年10月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房贷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新房贷客户:自2019年10月8日起,我行新签约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均以LPR作为参考基准定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率要在LPR的基础上:首先确认区域差别化信贷政策规定的加点下限,再综合考虑银行经营情况、借款人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在相应期限LPR基础上形成。具体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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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田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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