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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网下询价新规出炉:报价次数限制两次 自律委还提出这些倡议
时间:2020-10-19 08:41:29稿件来源:券商中国

  日前上交所向相关机构发出通知,自10月19日起,上交所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主要内容为“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同时,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

  科创板网下打新因为存在可能的“协商报价”之前引发市场关注,市场人士表示,新规则有助于减少市场“协商报价”的担忧。

  上交所近日还转发了科创板自律委第七次会议的内容,该次会议倡议科创板公司将首发前股份托管于保荐机构,并由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交易委托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对股票减持的集中管理,发挥保荐机构的组织市场能力。

  此外,还倡议承销机构参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主承销商核查披露要点》,勤勉尽责开展相关核查工作,依法审慎发表核查意见,协助发行人自主理性实施战略配售、提升内在价值。

  科创板初步询价报价次数限制“两次”

  通知名为《关于进一步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参与科创板初步询价报价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程序,促进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和承销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自10月19日起,网下IPO系统新增上线审慎报价相关功能。

  一是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IPO系统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二是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报价修改理由”。系统记录“报价修改理由”,作为监管部门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和相关内控制度的依据。

  通知要求,各主承销商在初步询价公告的重要提示部分增加相应内容,并提醒网下投资者重点关注。

  防止机构“串通”压价

  此前上纬新材地板价发行的情况发酵之后,市场争辩四起,不少机构质疑报价过程中出现“抱团压价”。

  在9月21日,上交所第一届科创板自律委第八次工作会议上,亦有与会机构委员指出,近期随着新股供应量的增加,部分网下投资者在参与新股认购过程中存在“协商报价”的嫌疑,部分主承销商存在未能独立、审慎、规范撰写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情形。

  有相关机构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分析,新规则有助于减少市场“协商报价”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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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贾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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